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21日 来源:乐彩网17500 分享:
4月13-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13日上午,1万6千多人参加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同志作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讲话,监督部副部长屈万祥同志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BR> 与会代表紧紧围绕中央精神、上述两位领导的讲话以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乐彩网17500: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BR> 会议指出,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十分重要而又艰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国家局的总体部署,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作出积极的贡献。<BR> 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和监管工作中存在六个重点问题: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疗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假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五、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六、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管权力过程中,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BR>会议邀请了乐彩网17500、中国化学制药协会等5家协会参加会议,并强调要充分发挥医药行业协会在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行业自律。<BR> 协会也向与会各界代表呼吁,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一定要坚持把握政策,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保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正常工作秩序,保护行业的发展,保护企业的发展,保护企业家的创业激情和奉献精神。